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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

 

兒童遊樂場 + 休憩花園

 

位置 : 上碧瑤灣 在網球場與游泳池之間

           下碧瑤灣 在網球場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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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

 

位置 : 上、下碧瑤各有一個游泳池

 

開放時間 : 每日 上午7:00時 - 下午9:30 (每年 4月1日至10月 31日開放使用)

下午1:00時 - 2:30 將關閉清潔

 

收費 : 3歲或以上人士 : $30/每張

          65歲或以上人士 : $15/每張

*** 一名購票之成人泳客可免費攜帶一名三歲以下身高不高於1.2米之小童享用泳池設施

 

買票 : 買票請攜同住戶証到上 / 下管理處購買   (游泳池入口沒有賣票處)

           -上碧瑤灣 : 第19 - 24座管理處

           -下碧瑤灣 : 第28 - 31座管理處

 

*** 當天文台發出雷暴警告、三號或以下颱風訊號時,管理處職員會把雷暴警告或颱風訊號牌展示在屋苑當眼處 / 座頭,通知住戶最新的天氣情況,而當值主管可視乎當時天氣情況,決定開放或關閉泳池與否。 在上述情況下,如泳池繼續開放,當值職員會提醒泳客有關雷暴警告或颱風訊號之懸掛訊息,假如泳客仍然堅持進入泳池,須即簽署一份責任聲明書,証明泳客曾經接受本處職員勸籲並願意自行承擔可能發生意外之責任; 否則,當值職員會拒絕泳客進入泳池。 如天氣突然惡化,當值主管有權立刻關閉泳池,所有已進場的泳客必須立刻離開泳池範圍,而已繳付之入場費,恕不退回。

 

為確保泳池安全和清潔,本處現希望各住戶遵守下列守則 :  

1) 下水前,不論是否塗上太陽油,均應沖身及清潔足部,然後下水。

2) 禁止在泳池更衣室以外之公共地方更換衣物。 泳者必屬在進入泳池範圍前或在泳池更衣室內更換好泳服。

3) 泳者須穿著整齊泳服游泳。

4) 泳客如長髮及肩者,不論男女,均須配戴泳帽。

5) 未滿12歲的兒童,在使用泳池時,須由一名成人負責照顧。

6) 禁止攜帶寵物進入泳池範圍。

7) 泳池範圍內不得穿著鞋履及飲食。

8) 泳池範圍內嚴禁奔跑追逐。

9) 各住戶到各期管理處購買泳池入場券時均須出示住戶證。

10) 禁止在泳池範圍內使用收音機或其他發出聲響的設備進入泳池 (配備耳機者則不在此限)。

11) 用戶需顧及其他設施使用者的感受,尤其當使用手提電話時。

12) 患有傳染病或皮膚病者均不得進入泳池。

13) 安全 - 救生員必須經常能夠清楚地看見泳池底部。

13.1 為免阻礙救生員的視線,禁止攜帶面積大過 2 x 2 尺的大型浮床、充氣床、大型水泡等同類物件進入泳池範圍。

13.2 其他輔助游泳及安全裝備如浮板、浮條、兒童水袖及小型漂浮裝備是可攜進泳池範圍,惟須於進場前先得當值救生員及管理公司 (國際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職員的批准。

13.3 專業及合資格的游泳教練 / 指導員須先向管理公司 (國際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書面申請並取得同意,方可於泳池內進行游泳指導工作。進行指導工作亦只可於非擠逼時候及在最接近救生員高視野觀察台的一條指定游泳線上進行。

13.4 再者,救生員有權在泳池過於擁擠之情況下要求清場,然後容許適當數目的泳客進場。

13.5 泳池範圍內不得跳水。

13.6 球類活動限制於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的下午二時至七時進行。除上述之日期時間外,禁止於泳池範圍內進行一切之球類活動。

13.7 泳池會於每日上午九時至十一時及下午七時至九時三十分,用繩分隔出兩條游泳線供泳客來回繞圈之用。

13.8 倘有影響 / 妨礙 / 騷擾其他用戶享用泳池設施者,管理處有權禁止其使用泳池設施。

14) 救生員的權力 :

14.1 請各業主 / 住戶注意,泳池當值之救生員須負上泳客尤其兒童安全的全部責任。

14.2 其聘用皆為著保護你們、你們及其他人孩子的安全,故敬請尊重救生員的指示。

14.3 泳客必需遵守當值救生員的指示,遇有不守規則者,當值救生員有權要求此等人仕立刻離開泳池。

我們深信各住戶今年使用泳池期間,會顧及其他使用者的感受及受聘來保障大家生命安全的救生員之職責,而無需出現被要求離開泳池之不愉快場面。

敬希垂注,多謝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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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球場

 

位置 : 上、下碧瑤各有一個網球場

 

開放時間 : 上午7:00時 - 下午10:00時

 

收費 : 日間 (上午7:00時 - 下午6:00時) $40/時

           晚間 (晚上6:00時 - 晚上10:00時) $60/時

 

買票 : 買票請攜同住戶証到上 / 下管理處購買

           -上碧瑤灣 : 第19 - 24座管理處

           -下碧瑤灣 : 第28 - 31座管理處

 

網球場使用規則 :

1.      預訂場地時間由0645時至2100時。

2.      場地開放時間由0700時至2200時。

3.      住戶可於七日前以先到先得的形式預訂場地,電話訂場概不接受。

4.      每一單位住戶每日只可訂場一小時。

5.      住戶不可連續訂場,並須於每次使用後才可再次預訂下一場。

6.      為有效地保障各住戶的權益,訂場時,必須出示住戶証或住址證明。本處亦有權拒絕任何不遵守規則之人仕使用網球場內設施。

7.      訂場費只接受現金付款,不設記賬。

8.      非繁忙時間每小時租場費為港幣40元 (星期一至五上午7時至下午6時);

繁忙時間每小時租場費為港幣60元 (星期一至五下午6時至晚上10時,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全日時段) 。

9.      除非下雨、天文台發出雷暴警告或懸掛3號風球或以上,所售出之預售票不會退票/改期。在此等情況下,退票或改期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到管理處申請辦理。

10.  除特別情況外(如下雨天等),網球場租用者若在租用時段之頭15分鐘內不到場報到並使用網球場設施,將當作放棄使用權及租金;而網球場亦將即時以同樣租金(非繁忙時間40元/繁忙時間60元),重新開放予其他業戶租用。

11.  進入網球場人士應穿著不脫色膠底網球波鞋。

12.  不准在球場範圍內進行飲食及吸煙。

13.  不准攜帶寵物進入球場範圍內或綁在球場圍欄。

14.  12歲以下的兒童,須有一名成人陪同下方可進場使用球場內設施。

15.  於租用時間結束後,使用者必須立刻離開球場。

16.  使用者必須服從管理公司職員的指示。管理公司有權在適當的情況下修訂此規則。

17. 使用者使用球場內設施時有任何身體不適、受傷或死亡,「國際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及「香港碧瑤灣業主立案法團」均不會承擔有關賠償或補償之責任。

18. 網球場只供碧瑤灣住戶使用,不可在網球場範圍內進行非網球運動的活動。

 

碧瑤灣總管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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